新朝初立,万象待新。′辛+丸,本`鉮_栈? !已?发?布_最?歆?漳·节′
定都幽州后改称神京的华夏帝国,在应明手中开始了艰难的运转。
登基大典的余威尚在,封赏功臣是稳定人心的第一步。
应明对此毫不吝啬。
权,尽数给之!
辛如龙封镇国公,领枢密院使,掌天下兵马;
李贯一封靖国公,领兵部尚书;
周烈封定北侯,执掌禁军;
岳武、燕渺渺、刘过等皆封侯拜将,位高权重。
文官方面,大量燎原阁培养的务实干吏被提拔到中央和地方要职,王甫、左相前朝相对清流虽被罢官,但应明也给了体面,赐田养老。
财,尽数给之!
抄没前朝勋贵、贪官污吏所得的巨额财富,大量赏赐给功臣,金银珠宝、豪宅美田,毫不吝惜。
同时,大力扶持商业,解除前朝诸多限制,勋贵们很快发现了新的财路,商税成为帝国重要收入来源。
一副“与诸君共天下”的慷慨姿态。
然而,在这慷慨之下,应明却立下了极其严苛、细致入微、且公开透明的法度——《大同律》!
核心只有一条:凡不遵律法,以权谋私,盘剥百姓,欺压良善者,无论身份,无论功劳,杀无赦!
律法由识字班文吏宣讲,刻石立于各州府县衙门前,并大量刊印成册,配合识字班推广,力求家喻户晓。
对百姓,应明的政策显得既“宽宥”又“严苛”。
宽宥是延续“永继田”政策,确保每户农民至少拥有一亩属于自己的、免税的、可传子孙的土地。
同时,废除了大量前朝的苛捐杂税和人头税,只保留相对合理的农业税和商税。
严苛则是明确宣布,帝国疆域内,除百姓永继田外,一切山川、河流、森林、矿藏、未分配土地…皆归帝皇帝应明私有!
任何人,包括勋贵功臣,只有使用权、经营权或租赁权,绝无所有权!
敢觊觎、侵占、私下买卖者,视同谋逆,诛九族!
“陛下,此举…恐引勋贵不满啊。自古土地乃立身之本…”
新任户部尚书曾小心谏言。
应明只是淡淡道:“朕与诸君共天下,共的是治理之责,非是瓜分天下。土地山川,乃万民生存之基,岂能沦为私产,世代盘剥?朕意己决,不必再议。”
勋贵们起初虽有不甘,但看着手中丰厚的赏赐和蓬勃发展的商业机会,以及应明登基时展现的铁血手段,也只能暂时按下心思,将目光投向更容易攫取利益的商业和工坊领域。
帝国初期的商业,在政策刺激和勋贵资本推动下,异常繁荣。
而华夏的万民,似乎真的成了新帝的“佃户”和“工匠”——他们耕种着名义上属于皇帝的土地,在皇家的矿场、工坊劳作。^精?武?小.说′网! *哽′芯′醉+全*
一种前所未有的生产关系雏形开始显现。
转折,发生在新朝第一年秋收之后。
户部在应明授意下,进行了一次震动天下的“大审计”!
全国税赋、官营产业收入、皇室产业收入…所有账目,被彻底清查、核算!
结果,以邸报、官府布告、识字班宣讲等最公开透明的方式,昭告天下:
举国岁入:
三成: 按永继田比例及工坊劳绩,首接返还于民!
五成: 作为帝国运转之资!包括官吏俸禄、军费开支、水利道路建设、赈灾储备、教育投入、医疗等等,每一大类支出皆有明细!
两成: 分于勋贵功臣! 作为俸禄之外的额外恩赏。
而皇帝应明本人,名下产业所得,一分未取!
他只按照《大同律》的规定,从“帝国运转之资”中,领取一份明文规定的、数额公开的“皇帝俸禄”!
数额甚至低于辛如龙、李贯一等顶级国公的年俸!
“账目存疑?隐匿不报?斩立决!”
应明的法令伴随着第一批因贪墨、做假账而被砍头的基层胥吏和勋贵家仆的人头,再次震慑天下。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
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议论纷纷。
百姓们捧着返还的粮食或铜钱,看着布告上清晰列出的、用于修桥铺路、办学堂的支出,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这朝廷收上去的钱粮,真的用在了我们能看见、能受益的地方!
皇帝,居然真的不给自己捞钱?
“陛下…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