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的时候,邱宇阳手忙脚乱地穿上西装,将那一大捧白玫瑰捧在手心,对着镜子拨弄头发。
他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照了半天也照不出来,脸还是那张脸,连衣服丶发型都没有变,到底是哪里不对?
他的目光落在手中的白玫瑰上,心里咯噔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农村那边的风俗,婚礼用红色,而葬礼用白色。
坏了!
他一天一夜没吃东西,这个念头几乎让他眼前一黑,扶着墙站稳后,他跌跌撞撞地冲去花店,想要再买一束红玫瑰。
花店......已经关门了。
寒风吹过,冷得刺骨。
怎么办?邱宇阳回了酒店,脑子里面一团浆糊,心乱如麻。
这时,他看到桌子上有一把水果刀。
他一拍脑袋,有主意了!世界瞬间又亮了起来。
他听人说过,如果特别喜欢一个人,应该向那个人写血书,用鲜血来证明自己坚贞的爱。
他喜欢小秋,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梦见他就会从梦里笑醒,再黯然神伤到天亮;喜欢到明明从教室后门出去要方便得多,却偏偏要绕远路走前门,就为了让埋头学习的他偶尔能多看自己一眼;喜欢到看着他的背影,不止一次地幻想,如果世界就此坍塌该多好,那自己就能用一身的血肉与骨骼,死死地将他在护在怀里,在生命的终点,亲手拂去他为自己流下的那一滴眼泪......
那样的死亡,该有多幸福。
他走到浴室里,锋利的刀刃缓缓划破左手手心,他皱紧眉头一声不吭,覆手,将那淋漓的鲜血全部滴在颓靡盛放的白玫瑰上。
血不够...那就,再来......
他挽开左手手臂,毅然决然,毫不犹豫。
狭小的浴室充盈着鲜血的腥气,少年脸色苍白,忍不住靠在瓷白墙壁上,娇-喘-低-吟,大口大口地喘气。
终於,完成了......
他用纸巾将玫瑰上嘀嗒的鲜血吸干,把浴缸中的血迹冲干,又在浴室里喷在空气清新剂,匆匆忙忙地干完这一切,一看手表,陈鸿秋的集训已经结束了,应该正在回来的路上。
邱宇阳心脏砰砰狂跳,眼前一阵红一阵黑,他仓促地用绷带缠住左手手掌,穿上西装就下了楼——早就将手臂上的伤势忘得一干二净。
参加集训的青少年们三三两两地回来,邱宇阳手里捧着花,不敢站在路上,便躲在酒店后面,不时探头出来观察。
“小秋,”他对着那个白色羽绒服的小包子轻声喊。
陈鸿秋眼前一亮,笑着跟了过来,“你在这儿鬼鬼祟祟地干嘛呢?背后藏的什么?”
酒店后面是一个洒满雪小花园,太阳即将消失在地平线上,最后一道夕阳从邱宇阳背后照来,给他俊俏的脸庞添了几分橘红。
他的睫毛沾了飘落的雪花,眼前一片模糊,汽车从花园后面的马路上驶过,发出嗡鸣。
邱宇阳终於鼓足勇气,把那句在心里反覆过一千遍,一万遍的话宣之於口。
“小秋,我...喜欢你。”
时间定格,万籁俱寂,这世界那么大,天地那么广阔,从小到大流不尽的泪,漫长人生过不完的坎,此时,此地,高楼夹缝中的小小孤岛,整个世界,真真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两两相望,一个心脏怦怦直跳,一个呼吸燥-热-急-促。
时间重新开始流动的时候,陈鸿秋微微皱眉,“你说...什么?”
似乎刚刚那一刻的停滞给了邱宇阳信心与勇气,他上前一步,单膝跪地,掏出背后那捧血玫瑰,学着电视里的样子,一本正经地绷紧小脸,“小秋,我喜欢你。”
“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是那种...一直想你,一直想你,吃饭时想你,睡觉时想你,运动时想你,学习时想你,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无时无刻不在想你的喜欢。”
“小秋,我是认真的,”他越说脸越红,越说越激动,“小秋,我想了一年,我觉得我对你就是喜欢,是那种男孩子对女孩子的喜欢...我想丶我想照顾你,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
“小秋!”邱宇阳大吼一声,眼睛前所未有的明亮,随即顿住,忘词了......
2.
邱宇阳擡头,内心无比期待能从少年眸中探寻到一丝欣喜。
可惜,没有。
他放在心尖儿上喜欢的少年此刻像一只受惊的小兽,浑身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