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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8章 大义小义,法理和情理

,取于心之一念。”

“生灵因此念而动,便是义。”

“若是将义,以大小高低分出界限,令义的存在,有了‘价值’,有了一个衡量的标准,那就不是义,而是利。”

龙珠当中,敖丙的声音悠悠而起,传于天地四方。

还没有摘取天规道果的时候,敖丙认为,天规,乃是信义的下位,被信义所囊括。

可在摘取了天规道果过后,敖丙才赫然是发现,天规和信义,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上下之分,也没有什么包含与不包含的关系。

他们彼此,是互补的!

天规,乃是法,补充义的空缺——而义,则是法之外,填补法所不能及之处。

就用最简单的对错而言:

正确和错误,是天地之间最为难以界定的事。

遵守天规,不一定对。

背弃信义,也不一定错。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也都有自己的理由。

一个人,在天规的角度而言,他做错了,可从信义的角度而言,他却有可能是正确的。

就比如说,天数发洪的时候,有仙神怜悯生灵无辜,出手阻止洪水,却坏了天地法度。

那他的所为,是对还是错呢?

一个人,在信义的角度而言,他做错了,可在天规的角度而言,他也有可能是正确的。

就比如说,那阻止发洪的仙神,被天兵拿下,打入天牢,那执法的天兵,是对还是错呢?

——这两种,其实都能算是正确,而非是错误。

天地之间,真正的错误,只有一种。

那就是,在法理的角度上,属于错误。

在情理的角度上,亦是属于错误!

这便是绝对的错误。

同样,在法理的角度上正确,在情理的角度上,亦是正确,那便是绝对的正确。

这就是天规和信义的互补,是法理与情理之间的互补。

就如季汉的君臣,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合时宜,他们的坚持,更是与这乱世的基调,截然相反——可偏偏,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在契合天地之法理的同时,也契合天地之情理。

那么,以此为根本,那所谓的大义小义之分,便全都成为了无意义的诡辩。

就如此时曹氏的言语。

至于说天命是否属汉……至于说此时,三兴大汉过后,汉统是否永恒……这些问题,敖丙并不关心。

凡人,从来都是擅长于反抗的。

在凡人的眼中,没有什么东西有着永恒不退的神圣。

光武之所以能复兴,不是因为他所秉承的汉的余泽,而是因为他得人心,他羽翼之下的百姓,过得更好。

就如而今的刘玄德,能逆势而起铸就季汉,亦不是因为他有汉的余泽,而是因为他得人心!

若是汉的余泽有用的话,刘玄德又何必要一路流淌,到赤壁的鏖战过后,才建立起自己的基业呢?

至于说天命……

黄天起后,张角以大罗的姿态,斩断汉的国运,使得汉的天命崩溃——在那过后,新朝取代故汉,便已经事成定局。

可是,在诸侯的乱战之间所角逐出来的三个诸侯——一个摆明了不愿意争夺天下的孙吴,以及一个被天命所‘放弃’的季汉……

这样的情况下,‘天命’唯一的选择,便只剩下曹魏。

可现在,曹魏的‘天命’却并不曾落下。

那‘天命’,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不愿意落到曹魏的身上,这还不能证明什么吗?

“天命,本来是弃炎汉而落于曹魏,以此终结乱世。”

“奈何,天命不仅仅是天命,更是人心。”

“曹魏用自己的屠戮,断绝了还不能落下的天命,使得曹魏被天命所弃。”

“而原本已经尽失人心,以至于天命断绝的汉,却因为曹氏的屠戮,因为刘氏的赤诚仁德,重新向季汉流转。”

敖丙言语平静,神色从容。

隔着无穷遥远的距离,纵然是他作为大罗,都无法从元天当中,俯瞰盘天,见到盘天当中,天数的流转。

但以他对人族的了解,他只需要知晓而今三国的局势,以及后汉崩坏以来的种种变化,他便能判断出三国之间的‘天命’流转。

孙吴难以承接这‘天命’。

曹魏,被天命所‘厌弃’。

而季汉,也曾经被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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