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点什么事,一双双猎奇的眼睛就像蚊子见了血,齐齐窥探过来。
暴力只是猎奇,邻居们闲扯两句就过去了,而离婚才是真正的丑事,是婚姻生活极度失败,实在没办法才会做出的选择。
林月珍咬牙忍受的那十几年。
那些被盘子碎裂声、哭声和酒气充斥的深夜里,许霁青静静站在阴影中,沉默看着这一切,无数次想过要杀了许文耀——
他天生就缺乏同理心,那时还没满十六岁,一了百了会比之后的任何一刻都容易。
最终没有这样做,不是念在父子情面,或者心软下不了手。
而是因为许皎皎实在太小了。
他既不能带着许皎皎和林月珍去逃亡,更不能去自首。
这个家需要他,需要一个顶天立地的,越来越能赚钱的哥哥,好让她重新能听得见。
十五岁的许霁青没有失控,也没有走向那条几乎是注定的坠落之路,许皎皎被打聋后,他没用太久时间,就得出了一条结论——
他要用别的方法让许文耀消失。
他需要受伤。
要伤得很重,又不能伤得太重。
重到让警察无法以家事为借口和稀泥,还要让他的身体依然能用。
离高考还有三年,离真正的经济独立,带着林月珍和许皎皎远走高飞还有三年。
根据现行的刑法和判罚先例,什么程度的家暴伤情,才可能摸得到三年量刑的门槛?
答案是轻伤二级。
公安系统的验伤并不带感情色彩,所有轻字打头的伤,都没有听上去那么愉快,疼痛程度从来不是度量衡。
人会彻底被工具化——
功能有多少损耗,使用寿命有几年折损,影不影响生活劳动能力,有没有外观上格外骇人听闻的表征,能在最终文件加上一行“手段残忍”。
他才十五岁,他还在上学。
他的右手要用来读书、写字、吃饭、穿衣,完成一切与世界的碰触和联结。
如此完美。
如果许文耀能把他的右手尺骨打碎,他所设想的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那天许文耀回来得早,喝得烂醉如泥,林月珍还在看店,许霁青和许皎皎商量好,把她反锁在主卧室里,让她掐着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