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
“偶像”加“乐队”的企划,看似是一种创新,但其实商业逻辑是无法自洽的。
传统的偶像企划是“贩卖标签”,因此其歌曲无需有太高的艺术价值,只需要魔性洗脑,能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就够了。
而乐队企划,则主要以高质量的音乐作品来吸引观众。
那一首歌能不能既洗脑出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