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旗快步上前,掏出随身携带的水囊,一刀捅进公鹿的脖子,把鹿血控进水壶里。\咸,鱼/看^书_ ?已¢发/布~嶵·芯-蟑?劫*
鹿血在中医里被称为"血中黄金",尤其这头正值壮年的公鹿,其血液更是滋补上品,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宝药。
张红旗准备用这些鹿血,酿造几坛鹿血酒。
虽然他用不着,用来送人也是不错的。
拿给曹瑾,也能让他帮忙换一些好东西。
来之前,张红旗就准备了好几个水囊,就是为了装鹿血。
张红旗射死的这只梅花鹿足有三百斤。
两升的水囊,足足用了五个水囊,才装完鹿血。
张红旗又开膛破腹,把梅花鹿的鹿心掏出来。
把鹿心血单独装进一个水囊里。
然后,把除梅花鹿的除心肝脾肺肾之外的内脏掏出来,挂在旁边的灌木上。
这是猎人的古老传统。
张红旗虽然不是正经猎人,也不信这个,但是入乡随俗,每次进山狩猎,还是会遵守这个传统。
把内脏挂在树上或者灌木丛上,给山上老把头上供。
处理完梅花鹿的尸体,张红旗又拿出一块提前准备的塑料布,把梅花鹿胸腹包裹起来。
这才,到小溪边洗手,准备返回靠山屯。·咸?鱼.看~书¢枉¢ ′更`芯′嶵¢哙?
这次进山,太顺利了,这才十点多不到十一点,就完成了既定任务。
正当他在裤子上擦手时,后颈的汗毛突然根根首立——那是被猛兽盯上时本能的战栗。
顺着感觉看过去。
就看到,在左手边,大约五十米的位置,一只独耳老狼正阴恻恻地盯着他。
这畜生体型比寻常野狼大出一圈,灰黄的皮毛上布满陈年伤疤,左耳只剩个丑陋的肉疙瘩。
这显然是一只孤狼,争夺头狼地位失败,被驱逐的孤狼。
这样的狼,最是凶猛。
北大荒这边狼群很多,但是,这些狼群,在有食物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会躲着人类。
历年来,真正袭击人类的,大多数都是这种孤狼。
此时,孤狼安静的站在远处的小山岗上,两只眼睛无声的盯着张红旗。
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猎弓,以及远处的五六半自动步枪,张红旗心里咯噔一下。
五六半自动步枪,在宰杀梅花鹿的时候,为了方便,就顺手放在了梅花鹿的身边。
而刚刚为了洗手方便,张红旗把猎弓放在了地上。
现在弯腰捡弓己经来不及了,距离太近,即便拿到猎弓,也没有时间拉弓。
老狼距离他不到三十米,一个冲刺就能扑到跟前。\c¢u?i~w_e·i^j+u!.^i`n~f?o~
张红旗反手抽出腰上的开山刀,双脚不丁不八站定,刀尖微微下垂,紧紧盯着奔袭过来的野狼。
就在张红旗研究,怎么出刀可以瞬间杀死野狼,并且对他的皮毛伤害最小的时候。
己经距离张红旗不到二十米的野狼,突然停住脚步,转身飞快的钻进一侧的丛林中,消失不见。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张红旗有点摸不着头脑。
靠,我这边都准备好肉搏了,你居然怂了。
白瞎自己摆了半天姿势。
其实,张红旗也明白。
这些野牲口,尤其是这种老狼都很有灵性,能够感受到危险。
知道张红旗不好惹,这才逃走。
这也符合野狼的习性。
野狼从来都是狡诈的代名词。
只有一两只野狼的时候,很少从正面袭击人类。
都是从背后偷袭。
张红旗收起开山刀,目光再次扫视西周,确认安全后,才重新拾起猎弓。
回到梅花鹿旁边,捡起五路半自动步枪,一瞬间,安全感爆棚,底气十足。
把五六半自动步枪背在身上,调整一下,方便摘取。
张红旗才弯腰,两臂一用力,把梅花鹿举了起来,首接扛在肩上。
就这么扛着梅花鹿,踏上回家的路。
走了不到五分钟,张红旗站住脚步,扭头,就看到刚刚的老狼,正不远不近的跟在他身后。
这才对!
这才符合他对老狼的印象。
不管是老狼,还是野狼,都不会轻易放弃猎物。
张红旗一抖肩,把梅花鹿扔到地上。
老狼依然站在距离张红旗二百米的位置,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