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经理:“啊……这样啊,那我换个说法吧,你来百乐门之前是谁家的人。”
范玫瑰:“我之前是千悦门的。”
“千悦门?”响警探转向马特助问道,“你也是千悦门的人,你认识范玫瑰吗?”
马特助摇摇头:“不认识,我来的时候范玫瑰已经是百乐门的人了。”
陈经理:“看来马特助在千悦门的时间也不长嘛。”
画面中出现了两份合同,分别是范玫瑰与百乐门、千悦门签订的。
两份合同放在一起对比,范玫瑰在千悦门的工资是在百乐门的十倍都不止,而且在百乐门的合同中附加了一条霸王条款,只要范玫瑰主动提出与百乐门解约,需要支付两百根金条的违约金。
陈经理:“不管是低廉的工资还是高额到离谱的违约金,任谁选都不会选择百乐门。范玫瑰,你为什么要特意跳槽到百乐门?”
范青罗:“确实如果我有选择权绝对不会来百乐门。”
陈经理:“我可以理解为你被甄老板威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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