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衣服与骨肉一起破烂,鲜血泼洒一地,染红一大块路面。
又一只灰灰武士紧接而上,但天际落下一阵流星雨,直接撞在挥螯欲击的灰灰武士身上。
孙之书一次射了数十支箭矢,虽然每支威力都不大,但却有效地阻止了灰灰武士前进的步伐。
“殉情玫瑰!“
雪月再次释放终极大招,花儿凋谢的声音再次轻轻响起,灰灰武士当即抛飞!
缄夕秀当然不是和孙之书躲在一起。
缄夕秀藏在一颗大树上,用茂密的树叶很好的掩藏住自己,而孙之书却是光明正大的立在缄夕秀前方百米处的一处高坡上。
白色的衣服,精美的长弓,修长的身形,帅气的脸庞,简直就是童话中的救世主男主角。
“爱出风头,不得好死!”缄夕秀恶狠狠地诅咒道。
其实孙之书站在此处的确是有原因的,当然,绝不是缄夕秀所说的爱出风头。
此处视野开阔,长弓又没有巴雷特的狙击镜,当然得站得高看得远。而且,弓箭的射程也没有巴雷特那么远,饶是孙之书号称百步穿杨,那也得是在百步只内才可以穿杨。
或许,孙之书站在这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缄夕秀当然看见了那只奉将领武士之命来灭杀缄夕秀的跳跃武士,但他却并不急于狙击,反而袖手旁观,看着正在全力支援霸者岚山一伙的孙之书到底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