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再叫亿金币。
操作模式很简单,发售虚拟收藏币,公司幕后操作运营,让亿金币20的价格不断上扬。
单价达到峰值后,大批量发行,公司所玩的是账期,也就是账面冗余资金。
这么自己炒,不会违反商业法么?
肯定会,但公司只负责发行,不回购,或者,亿金币20不卖,只当做购物的赠品呢?
罗毅在计划中提出一个设想,比如客户购买100块钱的,搭赠100或者其他面值的亿金币20。
当亿金币20这个特殊的赠品形成了供求关系,那么赠品自然就变成了商品。
价格在不断上涨的同时,消费者出售亿金币20,会赚到远超购买时的价格。
当然,如果被经侦抓到公司操控亿金币20的价格,那么肯定违反商业法,但会留下证据么?
当然不会!
这东西犯法么?
罗毅反复通读自己的计划案,不由哈哈大笑,“果然,哥是天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