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饭。
睁开眼,就见到在外面浪天浪地的小统子。
“喵喵喵,唐婶叫你去吃饭。”一边说还一边吸溜着嘴巴。
它也是识货的,唐婶手艺比荆泽琛差了点,但跟国营饭店的师傅比,那是一点都不差,听说祖上还是厨子。
明岚打了个哈欠,手指点了点小统子,“从明天起,我送你去白草村盯着,看看村子里谁与沈家有仇,多留意一下我那二表嫂。”
沈家个个性格都是好的,唯有那二表嫂不是个省心的,先监视起来,两年时间还长着。
小统子哀嚎一声,“那不是就不能吃唐婶以及荆泽琛的手艺了?”
喵喵声,很是可怜,又伸着爪子扒拉着明岚的裤脚。
“别嚎了。”明岚揉了揉太阳穴,打开空间,扒拉着里面的东西,小统子狗头凑了过来。
他曾依附在明岚的脑海里,即便如今有了实体,明岚不拒绝的话,它也是能看到她的空间的。
“大大,我喜欢这件衣服。”
“大大,我喜欢这双鞋子。”
明岚嘴巴抽了抽。
这个年头的狗哪里有穿衣服的,她真给他整出来,不用赶明儿,今晚她就又是大院里众人的谈资,指不定还会被说成是小布尔乔亚的享乐做资。
“那些衣服就算了,这个小狗背包不错,以后就给你放点吃的在里面。”
闻言,小统子失落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大大,这个主意好,我喜欢!”
明岚给他挑了个低调的灰白色布袋,跟它毛色相似,是拉链设计。
为了方便小统子拉开,明岚还特地在拉链那系上个大扣子。
小统子喜得上窜下跳。
还跑回荆泽琛特地给它做的小木屋,叼着布袋放到布垫上。
它兴奋得没完,明岚肚子都饿了。
“先去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