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1日,以中共中央提出的八项条件为基础的和平谈判破裂。4月21日,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出了《向全国
进军的命令》,命令全军指战军: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
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治恶不俊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
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
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
们签订地方性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达散,并愿意于
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蒋介石看到毛泽东和朱德《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后,犹如五雷轰顶,瘫软在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