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函,见其光芒射目,乃是宝剑二口,靶上刻有字号,名曰龙泉、太阿。
焕喜而藏之,假封其匣,仍前掩之。
其夜再望,气则无矣。
焕又取南昌北岩紫石磨之,剑光如银,芒莹烁目,乃自留其一,封固其一,并北岩石,令人送呈张华。
华看书、剑收讫,回启付来使带遗焕云:“兹月以前,斗牛之下,无复气现,知君已获剑矣。
但其气分二彩,当得双剑,今止其一,且龙泉、太阿,义所不离,雷公信人,可欺我乎?”焕复呈张华曰:“诚如公鉴,非敢欺也,第蒙公厚遇,思无报效,见本朝将乱,恐明公忠难相及,兹剑或为他人所得,故特留一,以图他日再挂徐君之侧耳!且灵异之物,终当化去,决不永久为人所佩。
”华识之,复取华阴赤土一斤,赐焕曰:“此土一拂,价增十倍,非北岩比也。
又云雄为干将,雌为莫邪,不使雌雄异处,然君今拆其配,天生神物,终当自合,不永离也。
”后华将被诛,忽见室中火发,亲起看时,乃是所佩宝剑放光飞出,绕屋而去,不知所在。
后焕死,其子雷晔为福州从事,负剑经延平津过,其剑忽跃出匣,投入水中。
晔太息,愿出重赏,募人捞取。
有二渔人称善水,三日夜不怕沉没者来应,晔遣之。
二人入水寻觅,将至剑所,忽然化作金龙二条,击波而起,盘旋于水面之上,不生风涛,五色灿目,渔人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