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情严肃,道:“指纹对上了。”
办案民警兴奋地道:“指纹对上了,就是这小子,前面三起入室盗窃案也是他做的。这小子居然只有十五岁,一米六多一点,瘦小得很。他还在读初三,难怪我们录了三千枚指纹都没有对上,压根没有想到是在读学生。”
封长胜道:“你要查清楚这小子出生的年月日,这点非常关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明白吗?”
办案民警道:“我拿到了户口本,很确定,他到今天是十五岁四个月。”
封长胜道:“好,好,好,若是不满十四岁,这个案子就麻烦了。”
按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处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这个案子的少年人故意杀人,必然是进监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