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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好狗

原主幸运,是一只中华田园犬。?完′本,神*站* *首,发*

三岁那年,他被自己的旧主人拖去屠宰场的路上,与一个女孩相遇了。

女孩开着车,跟在旧主人摩托车后面,看见了他。

之后,女孩摇下了车窗,跟旧主人简单交流后得知狗子要被卖去屠宰场,于是花费两百元把他买了下来,带回了家。

女孩一个人居住,幸运是她养的第一只狗,她很喜欢他,很爱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经常带他出去玩,还会给他买很多好玩的玩具,还会给他买衣服,让他看起来很英俊。

一人一狗,相处了三年,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

某天,女孩去上班后再也没有回来,首到有陌生人打开了家门,幸运在他们身上闻到了女孩的味道,但是又没有见到女孩。

幸运急得团团转,他听不懂人类的话,于是在焦急中跑了出去,从此成为了一只流浪狗。

成为流浪狗以后,他并没有跑远,而是一首守在女孩和她平时玩耍散步的地方,还有就是他们曾经的家。

那个家搬空了,很快住进了陌生人,幸运每天都会坐电梯上去看看,看看女孩是不是会回来。

可是,女孩再也没有出现。

幸运在一个冬天被冻死了,他固执的站立在女孩经常和他一起玩耍的草坪上,被大雪冻成了雪白的雕塑。

幸运死后,灵魂到处飘,他开了灵智,逐渐知道了真相。

原来女孩是在下班路上被人谋杀了,而杀人凶手至今没有找到。

*

“系统,你接这种心愿你是要我死吗?”沈昭眸光闪动,泪水哗啦啦的往下流。

她最听不得这种毛茸茸的忠诚小动物惨兮兮的故事,因为这些小动物脑壳只有那么一点大,只要你对它好,它一辈子都爱你,眼里只有你。

它们的爱太纯粹了。

系统及时递出纸巾,他知道宿主肯定会哭。

因为宿主虽然心狠手辣,但其实私底下是个毛绒控,对于这种单纯可爱的小动物很是喜欢,曾经多次在不同的世界收养很多小动物。

在外面不管有多狠绝,但是一回到家里,是那种会嗲着嗓子跟小动物说话的人。

这就是人类说的反差。

沈昭用狗爪子接过凭空出现的纸巾,擦掉狗眼里涌出的眼泪,眼神逐渐变得平静沉稳,仿佛刚刚哭泣的人不是她。

女孩叫苏予安,今天下班路上就会遇到那个杀人凶手。

沈昭用狗爪子扒开了大门,跑了出去。¢1\9·9\t/x?t,.·c·o,m^

杀人凶手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蓄意为之,他早就摸清楚苏予安的情况,知道她是个单身女性,还养了一只狗,每天晚上八点左右会出现在那条路。

苏予安住的地方有点偏,尤其是那段上坡路,光线特别昏暗不说,还存在监控死角,路的右边是小树林,左边是机械厂的后门,经常会有机械嘈杂的声音响动。

所以,苏予安遇害的那天晚上,有过呼救,但是被机械启动的声音盖过了。

沈昭跑到那个坡上,附身在狗身上最大的好处就是嗅觉灵敏。

沈昭提前让系统传输给自己那个杀人凶手的气息和模样,所以沈昭循着气味,很快找到了那个杀人凶手。

他窝在树林的草丛里,正在用一块石头磨他的刀。

那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他会用这把水果刀挟持苏予安,把她弄到树林里以后先强后杀。

这是他部署了三个月的计划。

杀人犯嘴角露出了阴狠的笑意,似乎己经预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美事”。

突然,一道黑影扑了过来,目标是他的喉咙!

沈昭很久没有在动物的身体里杀人了,这种生猛的方式激起了她心中的血性。

她一口咬断了王楚胜的脖子,鲜血汩汩冒出,大动脉的血飚了出来。

王楚胜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脖子,用力发出求救声,但是喉管的断裂,让他只能发出“嗬嗬嗬嗬”的声音。

他睁大眼睛,看着咬断了他脖子的...狗!

王楚胜满眼震惊,他怎么也没想到这里会突然出现一只狗,而他,居然被一只狗咬断了喉咙?

沈昭站在旁边,抬起了狗腿,往他脸上撒了一泡狗尿。

温热的水柱浇在了王楚胜的脸上,王楚胜目眦欲裂!这下连“嗬嗬嗬嗬”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这只畜/生!居然让他喝狗尿!

王楚胜被气得目眦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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