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那时候也是没有办法啊,而且那么高的山崖,谁知道她能活下来。^@6?1__看D′书?>3网& ^无??错$¨内?|容¨:o”
正常人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身上还中了刀子,怎么着也能死的。不说摔成肉泥,也能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吧。她在闫琉舒身上捅了好几刀,不过由于是第一次干杀人这种事情,她也不知道自已捅到哪儿了。有没有捅到要害。早知道当年就直接捅她脖子了。她就不信捅了脖子闫琉舒那死丫头还能活下来。而对方不过是个孩子罢了,她却能下了这样的狠手,足见心狠手辣的程度有多深。而她明明也是做了母亲的人,知道孩子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有多重要。人生之痛,莫过于早年丧亲,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闫东权与其夫人,却经历了晚年丧子之痛。他们就眼睁睁看着侯府夫人终日心力交瘁,缠绵病榻,几近咽气。却因牵挂闫琉舒,而迟迟不肯离去,只为等到能寻找到闫琉舒的那一天。她坚信,自已女儿一定还活着。没有找到尸体,那就一定还活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有当心里那口气落了,心愿达成了,或许才得以解脱。·s~i`l_u?b¨o′o.k-..c?o*m¨而闫明夫人将自已女儿送去大夫人身边养着,也正是如此。养在大夫人膝下,声望水涨船高,身份也能随之抬高。世家贵族里,每一个孩子身上都有自已要背负的责任和义务。“妇人之见!”闫明恨得牙痒痒,奈何不得这是自已当年非要娶的女人,也就只能受着了。不然能把她给弄死吗?怎么说她也给自已生了一窝孩子,弄死好像有点儿伤感情了。一夜寒冬忽临,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街道上甚至都没什么商贩了,冷清了不少。闫侯队伍浩浩荡荡行走在长街,马蹄声吸引了人们出来看热闹。“这又是哪儿来的大人物?”“那旗子上写的是什么字?”“闫……”“好像是个闫字。”“那人好生威风,难道又是从上京城来的?还真是奇了怪了,咱们这小地方,八百年都见不到一个大人物,今年却见了好些个了。”闫姓贵人他们没有听说过,这地方太偏太远,闫侯这个人知道的少之又少。直到他们浩浩荡荡出了城,才有人高呼一声:“那好像是闫侯!”“马上的人,难道是闫家家主闫东权?”“是个侯爷?我昨天看到他们去了宣义夫人的院子,宣义夫人何时结交了这样的大人物,那可是个侯爷啊!”封侯拜相,人生巅峰。¨b/x/k\a~n.s`h*u_.¨c.o\m.他们这小地方,先是王爷,后是侯爷。难道是有什么富贵要降临了吗?陆晚却是头疼得很。因为闫东权出现的缘故,不少人以为她和闫东权有交情,城里有头有脸的人都过来拜访送礼了。就指望着能够通过陆晚与闫侯搭上一点儿关系。实际上陆晚和闫侯一点儿都不熟悉啊。 甚至他一来就围了自已的院子。连林督头都惊动了,一大早就带着人过来了。“昨日闫侯前来,可是有什么交代?”林督头面上笑呵呵地询问着,他今日是带着林淮生来的。但天气冷,林淮生畏寒,即便是穿了氅衣也觉得冷。冻得那张本就苍白的脸更白了。“闫侯前来,是为了寻找他失踪多年的女儿,并没有别的事情交代。”“哦?”林督头很是诧异。这他倒是没听说过。闫侯有个女儿失踪了,那为何要找上陆晚?难道……他的目光在陆晚的小院儿里来回扫视,也没见到有什么小丫头一类的。“机缘巧合,救过,不过如今不在云县。”陆晚这话说得模棱两可,没说闫东权的女儿曾在黑市为奴。只是说救过。众人惊叹之余,又很羡慕。怎么这样的好事永远都轮不到自已?要是救下闫侯女儿的是自已,那泼天富贵岂不是说来就来?“那宣义夫人可知闫侯千金如今在何处?”众人都竖起耳朵听,他们没有陆晚那么好的运气,提前救下闫侯的女儿,但要是找到提前巴结一二。小姑娘什么的,最好骗了。到时候让她去闫侯面前美言几句,他们这些人也就能得道升天了。云县只能是云县,而上京的繁华与富贵,是他们根本就想不到的。要是一辈子待在云县就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人上人,人的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