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去了。
一次友谊赛,最后正方被叶歆竹驳得心服口服。
她们赛后握手,温言看了女孩一眼,女孩礼貌会心一笑,那一刻,就有情愫萌芽了。
温言觉得一见钟情很肤浅,所以并未将那一刹的心动放在心上。
就好像用一个带了锁的笔记本记录了下来,等到时间流逝,等到记忆淡去,有些忘却了,再翻开它,便像是潘多拉的魔盒,一块将那份心动也席卷回来。
再一次打开笔记本的契机,是一次年级活动。
附中学习很卷,从高一就把学习抓得很紧,所以在刚开学没多久,年级就开了一次大会,为了同学之间互相鼓励,相互帮助,进行投送信件的活动。
叶歆竹拿着信纸,心里空空的,不知该如何下笔,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按着班上学委的意思写了点自己爱好之类的东西。
但信件不署名,也是随机投放,好巧不巧,叶歆竹的那一份被送到温言手上。
众所周知,一个人写的最好的字一般会是自己的名字,因为写得多,哪里都需要,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股自己的风格。
叶歆竹的“竹”字写的很特别,特别到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况且叶歆竹字迹工整,笔画秀丽,这样的字也很少见,笔锋带着点常年练习书法的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