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不知道你有对象后,那小子会不会发疯。”
“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他?”
说起对象,林飒才想起自己好像好久都没给他写信了,也不知道他生气了没。
“等见面的时候就告诉他,他也不是小孩子了,早晚要有自己的家庭。”
“而且他的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不用再惯着他。”
季甜甜翻了个白眼,“你就嘴上这么说,谁不知道你最疼林默。”
“那小子自幼都是你带大的,当年要不是你有本事,林默根本长不到成年。”
“我们谁不知道,你为了这个弟弟付出了多少。”
“黑市里,当年的人参几乎都被你买走了。”
“你说同样都是吃粮食长大的,你怎么就那么有本事?”
林飒的童年可以说就是开了挂的妖孽。
别人家的孩子还在玩泥巴,人家都在外边挣钱了。
尤其是要变天的时候,她首接让他们关系好的几家人首接躲过了一场危机,不然他们现在哪里还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别羡慕,你飒姐我是天才,你虽然不如我聪明,但是以后可以找个基因好的男人生个神童。”
孔玲玲听到这话,噗嗤一声,“哈哈哈,这是不是我们飞不起来,就让下一辈使劲飞?”
“不过你说的很有道理,以后找男人一定要找个聪明的,说不定还真的能生个基因好的天才孩子。”
林飒勾唇,“是啊,基因很重要的,就像我长得这么好看,就是因为爸妈长得好。”
“不然也生不出我们这么天生丽质的。”
季甜甜抽了下嘴角,“你这自恋的毛病还真是...”
“怎么,我难道不是天生丽质?当年大院里最靓的崽就是我。”林飒痞痞的说道。
不是她吹牛,她小时候就长得粉雕玉琢,长大后更是独树一帜。
别说整个大院的孩子比不上她,就是全国都算上,也找不出几个比她还要好看的人。
当然,她可没说她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排个前十名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