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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是南国都城,自然是最繁华的,不管是何方面,都稳居第一。
当下流行一种绢花、绒花以及装饰,毛茸茸一团,有黑毛、白毛、这两种无杂色的更珍贵,通常用在领子上,作为御寒之用。虽说已经开了春,但胜在毛软且便宜,不少人都买回家囤着等入冬再做披风、大氅什么的。
至于那些杂色的毛,麻灰色、橘黄色什么的则做成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
老少皆宜、男女喜欢,这家铺子的三个老板更是赚的盆满钵满。
结果前不久就有一个老板死了,后来又有一个死了,最后一个则吓得神志不清。
那人嘴里嚷嚷着是它回来复仇了,于是大家就很好奇这个它是个什么东西。
宁逸之接过话道:“关于这店铺老板的事,卷宗已经收录,以宋桥为首,这三人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成日在瓦子街无所事事的混饭吃。”
“有一日宋桥发现商机,开始四处抓获野猫牟利,若是野猫抓不到便去偷家猫。”
那段时间瓦子街到处都是捕兽夹和笼子。
一到晚上兄弟三人就出动,因为货源太少,便开始去周遭的乡县找货。
宿璃胆寒,已经隐约猜到这三兄弟是做什么了。
乌有善也不由得的打了个寒颤,道:“那家店用的材质全是从猫身上扒下来的。”
宁逸之沉默片刻,他查这件事很久了,追溯起来得从二月初开始说。
那时天还冷,宋桥带着发小大强和李赞一起上山捕野物,一张皮子还能卖些钱。兄弟三人卖了银子,找了家小酒馆喝酒,三人吃饱喝足回家的路上遇一只黑猫拦路。
都说夜晚生灵拦路视为不详,可三人借着酒劲,直接把黑猫赶走,那黑猫不折不挠,非要挡在路上。
宋桥一脚踢过去,黑猫受了刺激,抓伤了他,大强就嚷着刚才没吃饱,干脆吃猫肉,于是三人开始剥皮。
血淋淋的扯下来,皮剥的稀烂,却也正是这一次让他们发现了门道。
既然都是毛,猫毛为何就不能做领子,做护手,做绒花?
而且猫毛也暖和,又便宜,山林野间,城镇市井到处都是,于是三个人一拍即合,开始抓猫。
一开始不熟练,一天只能杀十几只。后来熟练之后还开辟了别的财路,去乡野里低价购入,再到后来直接发展了下家,等同于坐着收猫。
就这么着,短短一个月,死在他们手里的也有六七百只。
之前试着把猫肉卖给各大酒肆,被老板发现后将他们痛骂一顿,毕竟猫肉是酸的,没几个人乐意吃,处理肉就成了难事。
李赞思前想后,提议只能埋了,宋桥想想也同意,好歹留了个全尸,于是这些血淋淋的尸体全都用麻袋装起来,在城西郊外挖坑埋了起来。
事情到这,还没结束,三个人赚了钱后就开起了铺子,风靡一时。
这件事传到宋桥亲戚的耳朵里,就让他带着堂弟宋和一起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