醺然一动,意懒神倦的,掰着手指莫名想到日近十五,今晚约是个月朗星疏的夜。
而张子娥默坐着任她摆弄,估计是造作多了,外加逞能过度,一惯挺直的脊梁微屈着倚在帘边,眸光温温凉凉的,静看菱花窗透来的光线一点点黯淡。
过去,谁都有,她自然也有。其他人或许活得久了,就忘了过去,可她没法忘记,每一个细节都记得过分清晰,甚至是味道,烈酒味,泥土味,尿骚味,与濒近死亡时舌尖僵硬的无味。每当她在不经意间回想过去,便难得地会艳羡那些平凡人,可以自然地忘记一些事,像是无事发生一般活着。小时候宋国和韩国打仗,爹被征入伍,娘亲没多久便去了,死前拿出全部家当求邻居家收留她。她寄养在人下,女娃娃没得书读,整日无非是女红,煮饭,浣衣,被当个佣人使唤。但她知道她与常人不同,看过的事,听过的话,她都记得,读书先生教的字,她在墙角偷听过一次便能记下。她温了一夜,翌日撒丫子跑到学堂里,当着入学几年的学子的面儿对答如流,连停顿的长度和语句的音调都学得一模一样,惟望先生惜才,破例收她入门,无奈先生为了避嫌,收不得女娃娃。天生聪慧本无过,可聪慧衬得在教书先生的藤条下答不出一个字的邻居家儿子,像一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