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珠的手,大步离去。
走了几步他又停下,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转身看着身后垂头耷脑的小东西,“别着跟我。”
但香珠还是跟着他,她皮肤里散发出的桃子甜味源源不断地钻入他的鼻中,催促着他做决定。
他的步子大,而她的小,她才堪堪到他的胸口位置,他脚步稍有变小,后面的小东西就会撞到他的后背。
这认人的小狗,认准了他就不走了。
林长云一路走回了镇子,中途他发现香珠走得慢了,还特意放缓了步子。
林长云目视前方,看见的是路,看不到的是选择。
他要怎么安顿她?
吃一顿饭就送走?还是留着天明了再送走?
他丝毫没意识到,镇上的餐馆远比村里的多,他没必要把人带回家喂一顿。
正午是村民休憩的时候,几个大婶常在村头相聚,聊些家常。
她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村东头那个巨人屠夫身后跟着的小尾巴,小姑娘白白胖胖,一身绿纱裙穿得俏皮可爱,一双眼睛圆滚滚的,灵动可爱,见到她们还扬起了笑脸。
大婶打趣道:“哟,林屠户,这是谁啊?”
小狗狗巴巴地望着他。
大婶转头就和别人聊天去了,根本没想听他的答案。
这个林屠户,人高马大,不言不语的,胡子留了一脸,凶巴巴的经常吓哭小孩,这村里谁也跟他不熟悉。
要不是他家的肉最新鲜最便宜,倒贴钱她们都不愿意去他家买肉吃。
但男人这次却顿住了脚步。
他脸色可疑地泛红,神情也不太自然,“这是香珠,我的……”
我的女人。
属於我的女人……
他的心空了一拍,看向满眼期待的香珠。
他目光游离了下,继续向家走。
香珠仍旧紧跟着他,她看着自己的脚尖碰在男人的鞋后,露出一点孩子气的笑容,踩着他的影子跳来跳去。
走过村里唯一的大道,到了最尽头的东边,一家独立的小院就是林长云的家。
说是家,也并不完全是,这是他冒名顶替身份的那个人的家,他只是暂住在这里,什么时候这里不安全了,他就会离开。
里面传出小猪的叫声,香珠眼睛一亮,好奇地看过去,一排排小猪也瞪着黑豆眼瞧着她。
林长云拿了一个碗洗净,倒了水放在桌上,并不言语,无声地指了指。
香珠走了太久,坐在凳子上一饮而尽,溢出的清水顺着她的脖子流到了她的衣服上,压塌了那一块衣料,薄薄的轻纱贴在皮肤上,显出她的一点曲线。
林长云长出一口气,转身进了厨房。
他是屠夫,家里最不缺的就是肉,他挽起袖子,露出强壮的手臂,那把尖刀仿佛成为战场上手起刀落的利器,转眼就将猪肉整整齐齐切成几块。
他端着烧肉出来时,香珠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秋日的阳光均匀的铺在她的脸上,她的每一寸肌肤都闪着光泽。
林长云轻手轻脚地坐下,安静地望着她出神,他用粗粝的指腹虚虚覆在她的眼皮上,就是这双眼睛,她仅用了一个眼神就把他勾得忘情,在大街上就亲了下去。
小狗狗睡梦中也闻到了猪肉的香气,她忽然睁开了眼,看到了男人的指尖,“这是给我吃的吗?”
林长云点头,收回了手。
饥肠辘辘的小狗狗饱餐一顿,拍拍自己的肚皮,更不想走了。
她想说点什么讨林长云欢心,然而林长云已经起身进屋了。
她心想这男人可真难取悦,默默收拾起碗筷,洗洗涮涮。
被取悦到要疯了的林长云摸着心口,感受着自己鲜活的心跳声,懊恼地叹了声气。
怎么回事,光看她吃饭都心都跳成这样……
他忍不住去想她的嘴里含着的如果不是猪肉会是怎样,他是不是还会那样按着她的头,强逼她靠近,不允许她逃离。
林长云的床一直都只摆着一个枕头,他这么多年,除了刚从军时睡过大通铺,后来再也没和谁住在一个帐篷过。
他的床褥干净整洁,一点也不像一个未婚糙汉所用的。
林长云勉强平覆心绪,走了出去。
小小的背影蹲在地上,正在摸大母猪的脑袋。
平日里最爱闹腾的小猪崽见了香珠竟然都安分了下来,眨着小眼睛,似乎在听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