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带大的女儿,我想见她,我不能没有她。”
律师:“王女士,我的当事人不会阻止您和女儿相见,但是抚养权没有商量的可能。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无法给女儿一个好的榜样,以及安全的生活环境。”
……
没想到,仅仅是调解,就已经有种庭审的火药味。
说实在的,两辈子为人,我还是第一次站在法庭上,以一个原告的身份出现,状告的还是名义上的妻子。
这有点讽刺,甚至给我一种非常荒诞的感觉。
在咄咄逼人的审视下,王琳请来的律师有点傻眼了,很多细节,王琳并没有全部告知,这让律师有种捉襟见肘的慌乱。
短暂的请求了休息之后,律师带着王琳出去了一会儿,再次来到调解现场的时候,王琳脸上满是颓败的无奈,她耷拉着脑袋,曾经高高在上的端庄,早就没有了痕迹:“我答应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