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它很不舍,咬着她的衣角不撒手。将明也不舍,他喜欢这个将他带大的姨姨,纵然她脾气不好,常不耐烦,做的饭也难以下咽,还几次将他在海边弄丢。一孩一狗拖着她的衣角和腿,最终扯断了她手腕上的链子,余下的三枚珠子散落一地。
将明似乎是知道金红玫很宝贝这串珠子,无事的时候会拿在手心把玩,于是便将其中那颗篆刻着“不”字的珠子攥入手心,认为只要他不松手,金红玫便不会走。
“将明,把东西还给金小姐!”阮银姑斥责他。
“留给他吧,”阮银姑却说,俯身捡起来另外两颗,然后直起腰,摸了摸孩子和狗的头,“留个念想,等长大了,来墨尔本找我。”
一来一去,空先生留下了几本书,金小姐留下了一枚玉珠和一只狗。阮银姑将那颗珠子和珍珠一起串成项链戴在长明的脖颈上。将明十六岁那年去珀斯念高中,回家的时候又牵了一只漂亮的捷克狼犬。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书群小说网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