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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百花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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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礼虽然不像劳勃年轻时候那样孔武有力武功盖世,但单打独斗,绝不会输给二哥史坦尼斯,在君临的比武大会上,蓝礼一路过关斩将,进入八强,最后败给了猎狗。

猎狗的战力,能在冰火世界排进前十,败给他一点都不丢人。

人们对蓝礼的偏见,更多是因为劳勃偏心,将本该封给史坦尼斯的风暴地公爵一职,封给了蓝礼。

但风暴之地的二三等诸侯最有发言权,他们早就对刻薄寡恩的史坦尼斯深恶痛绝,而对蓝礼出任风暴地公爵拍手欢迎。

在劳勃担任国王时期,蓝礼曾在御前会议上,担任法务大臣一职,干得相当出色。

要知道蓝礼比罗柏和琼恩都大不了几岁,但罗柏和琼恩尚在北境学骑射的时候,人家蓝礼已经可以通过一个玛格丽的吊坠,给国王使美人计了。

在劳勃弥留之际,蓝礼曾经建议奈德采取雷霆手段,逮捕瑟曦母子,控制君临局势,以保证权力的正常交接,这个建议非常有水平,如果奈德肯听蓝礼的话,就不会身败名裂了。

奈德拘泥于荣誉和原则,拒绝了蓝礼的建议,蓝礼就知道奈德离死期不远了,连夜带着百花骑士赶回了自己的封地,悄悄调动兵马,以备不时之需。

在瑟曦和乔佛里掌握劳勃遗嘱,以劳勃遗孀登上铁王座的情况之下,蓝礼仍然能够得到风暴地诸侯的支持,原因只有一个,多年来风暴地诸侯都对蓝礼心服口服,愿意被他驱使。

加上百花骑士这层关系,让蓝礼又获得了河湾之地玫瑰大军的支持,蓝礼在五王之战初期可谓兵强马壮。

后来蓝礼被史坦尼斯幻化的影子刺客所杀,风暴地诸侯都被史坦尼斯收编。

但是在黑水河大战中,加兰·提利尔披着蓝礼的盔甲,假扮蓝礼出现在两军阵前,风暴之地的诸侯马上倒戈,也可见蓝礼在风暴之地,是多么受人爱戴。

蓝礼死后,百花骑士一度陷入疯狂状态,迁怒于蓝礼的彩虹卫士,将两名彩虹卫士斩杀,还要追杀塔斯的布蕾妮。

不过后来经过詹姆开导,百花也知道自己当初杀彩虹卫士有点冲动了,关心则乱,他一直都对蓝礼的死耿耿于怀,在蓝礼死后郁郁寡欢。

百花将蓝礼的尸首,埋在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地方,那里葬着蓝礼的人,也葬着百花的心。

进军龙石岛,是百花骑士向铁王座主动请缨,与其说他勇敢,不如说他在一心求死,要死在为蓝礼报仇的战斗之中。

可惜当时史坦尼斯已经北上,百花骑士此举实在是没有刚对地方,除了让瑟曦有一个剪除异己,折损玫瑰家舰队的机会,毫无裨益。

玫瑰家的四兄妹,一直都很友爱,小玫瑰玛格丽强烈反对百花出征,但难以阻挡三哥一颗求死之心。

百花骑士出兵的那一天,北风萧瑟,他的神情庄严肃穆,很多人都看出他此去是不想活了。

君临城四分之三的女人都来了,他们只想最后看一眼百花骑士----瑟曦·兰尼斯特

龙石岛最终被攻陷,但敌人的一桶滚油,将百花骑士浇成了重伤,一直到卷尾,还不知道百花骑士是死是活。

我希望他还能活下来,既然已经为爱人死过一次,那么接下来,是该为自己好好活着了。

痴情的人啊,你还有奶奶,还有父母,还有兄妹,他们一直都爱着你,并等着你去爱,你的生命里不止有蓝礼,你的玫瑰花还没有完全绽放-----冰火歌手董某

一首流行歌代表了百花骑士的心声,你问我爱你有多深,不知道月亮能不能代表我的心,在洛拉斯眼里,蓝礼永远最有王者风范,是最好的国王。

剧中的洛拉斯·提利尔是高庭领主梅斯·提利尔唯一的儿子。

原著中洛拉斯是梅斯的第三子,他有个大哥叫维拉斯·提利尔;还有个二哥叫加兰·提利尔。

洛拉斯既不需要成为继承人,也不需要传承子嗣,所以他与蓝礼之间的感情得到提利尔家族的默许,也就容易理解了。

原著中,洛拉斯是七国公认的美男子,他拥有长而飘逸的棕色头发,还有一对漂亮的金色眼睛。

尽管他才十六七岁,身材也比较单薄,但他擅长长枪比武,曾在乔佛里命名日的比武大会上击败过詹姆·兰尼斯特。

洛拉斯也能熟练地使用长剑、战斧和钉头锤,是一名出色的战士。

珊莎·史塔克在长枪比武上第一次见到洛拉斯就为他的美貌倾心不已。

在珊莎看来,送她玫瑰的洛拉斯温柔又优雅,甚至比乔佛里更加迷人。

洛拉斯与蓝礼大概相差六七岁,少年时代就开始被送到风息堡,给蓝礼做侍从。

洛拉斯对蓝礼的感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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