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小媛,她背地里老拍你马屁。”
“什么叫背地里?”
“经常这么莫名其妙,比如我们几个人围在那嗑瓜子聊天,她也要忽然冒上一句小姐你嗑瓜子的姿势从容好看。”
“哈哈!”我笑出声,“背地里拍马屁有什么用,我又听不到。”
“反正说不出来的讨厌,”玉弓烦躁道,“我也不想在她身后议论她什么,不说了。”
就在这时,一阵锣鼓声咣咣敲响,我们随众人抬眸望去。
远处行来长队,为首两个男人扛着大锣,一个男人握着敲锤走在一旁,往大锣上阵阵敲去,高声叫嚷:“祸逊宵小,贼女子也,杀人辱尸,污人清誉,启游大日之下,以饬民风!”
“咣!”锣鼓声又被敲响。
街上密集的人流退往两边,长队缓缓走来,男人一路高喝,重击大锣。
玉弓在我耳边轻声叫道:“好像是公孙婷!”
队伍越行越近,公孙婷走在中间,低垂着头,穿着一身囚衣,头发蓬乱。她赤脚行走,双手双脚皆缚铁链,半身都是被鞭打后的血痕。
她失魂经过,我和玉弓后退入人群,一旁一个大婶叹道:“犯的什么罪呀,连名字都不报,看着真可怜。”
“眉清目秀的,是得罪了什么人吧。”
“知人知面谁知心啊。”
队伍走远,人群也散开了,玉弓还站在原地望着,清冷的眼眸难得有丝迷茫。
我本闲淡了的心绪变得复杂压抑,说道:“走吧。”
“小姐,你觉得公孙婷可怜吗?”玉弓忽的问我。
我微微点头:“有点。”
“可她又真的可恨。”
“你替她难过吗?”
玉弓摇了摇头:“不是替她。”她转向对街那些靠着墙角闲聊,抱着扁担倚着板车等人来雇的走夫,“小姐,我以前在你眼中是不是也是心肠歹毒的姑娘?”
“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想了。”
她低低道:“以前我被人追杀,是厉大哥救了我,我一心想要报恩,他要什么我都给他弄来,哪怕是杀人去抢也在所不惜,我觉得那样就是回报。后来小姐你以德报怨,不眠不休的照顾我,我当时被火烧成了那样,”她垂头看着自己的手,“小姐的师公不仅治好了我的烧伤,连我以前留下的那些刀疤都去掉了,如果不是小姐,可能我现在还是跟公孙婷一样坏的人。”
她轻抚手背:“用两根手指换来新生,我赚大了。”
她的手纤长白皙,很粉嫩,该是双很漂亮的手,可是断指处空空的。
她再度看向那些走夫:“小姐,我爹原来也是个行脚的走夫。”她上前一步,难过道,“挑一担,不管多重,徒脚走三里才两文钱,一日下来赚的钱不超过三十文。每天傍晚,爹爹都会买几个白面馒头和烧饼回来,但蘸着娘亲腌制的酱菜,我还是会吃的很开心。那时家里一点闲钱都没有,连衣服也很少换,一到冬天就特别难熬,我们那时最怕生病了。”
她垂下眼睛:“娘亲就是生病没了的,第二年爹爹挑担时因为雨天地滑,从土坡上摔下来,断了条腿。那些东西爹爹赔不起,遭了顿毒打后,他们要我们一个月以内一定要赔钱。爹爹没办法,托人把我送去姑姑家,他跳河,没了……”
我眼眶酸楚,轻声道:“玉弓。”
她面庞清秀,看着那些人,摇了下头:“其实,我连我爹什么模样都记不清了,就是看到公孙婷,再看到这些挑夫,忽然就想他了。”
她呼了口气,回身一笑:“走吧小姐,这些事以后不会再提了,发生的就随它去吧。”
我收回视线,点头:“嗯。”
队伍离开了,巍巍长街热闹如初,川流不息,像是公孙婷从来没有出现过。
回到店里我便一头扎进书房,嘱咐玉弓谁都不要进来。
将怀里的纸张用镇纸压在书案上,我趴在一旁望着上边的鹤水旗,有些出神。
沈云蓁划出这个很没头没脑,但想想当时天已经快亮了,她还要帮我布置现场应对南宫夫人,确实没多少时间可以详述。
沈云蓁,沈云织,顾茂行,沈钟鸣,沼泽,绿影,庄先生……
我手指一下一下敲着。
沈云蓁的凌霄珠和青龙之目,就算她这一世的肉体腐烂成灰,她的魂魄投胎转世也必会带着不少。
沈钟鸣让沈云蓁毁掉自己,想对付的不止顾茂行,而是所有觊觎凌霄珠的人。